无法亲临16届全国政府采购监管峰会?视频专题来了!

16届全国政府采购监管峰会于2021年9月27-29日在海口举办,来自全国各地的400余名政府采购负责人及相关从业人员齐聚一堂。没有亲临现场的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可以通过本专题的视频感受峰会现场的氛围。
专题背景.jpg

无法亲临16届全国政府采购监管峰会?视频专题来了!

16届全国政府采购监管峰会于2021年9月27-29日在海口举办,来自全国各地的400余名政府采购负责人及相关从业人员齐聚一堂。没有亲临现场的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可以通过本专题的视频感受峰会现场的氛围。

海南省财政厅党组成员、省国库支付局局长郝传萍:聚焦深化政采改革,推进营商环境政策再升级

​九月的海南,天高海阔,景色怡人,海南省财政厅党组成员、省国库支付局局长郝传萍出席了在海口举办的第16届全国政府采购监管峰会并致辞。

“海南,是北纬18度与中国相遇的地方,依海而生,向海而兴,拥有着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今年上半年,海南GDP同比增长17.5%,达2885.85亿元,两年平均增速位列全国第二;实际使用外资同比增长623.61%,增速位列全国第一。现在海南还多了一个新名片:自由贸易港。在利好政策的带动下,市场主体和人才不断向海南集聚。假以时日,相信海南自由贸易港将会以一个崭新面貌展现在世人面前。”郝传萍在致辞中介绍了海南省省情和政府采购发展情况。

郝传萍介绍,近年来,海南省财政厅聚焦省委省政府优化海南自贸港营商环境的战略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政策升级,不断提升政府采购满意度和市场主体获得感,积极推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再提升、再优化。

政府采购信息报社创办社长兼总编辑刘亚利:易考通政府采购培训已在全国遍地开花

​政府采购信息报社创办社长兼总编辑刘亚利发表致辞。刘亚利表示:2020年对于中国人来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也是我国政府采购事业大发展,贯彻落实中央深改委《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政府采购各项制度建设提速的一年。

刘亚利认为:在近年来的制度建设中,《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在采购需求全链条管理中具有统领作用,抓住了采购需求这一过去最薄弱、最为根源的源头环节,填补了诸多制度空白。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1月1日起施行,也有诸多突出的亮点。

全国各地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刘亚利提出了八个方面的看法。

随后,刘亚利介绍了政府采购信息报社全媒体转型的成果:在疫情之下,政府采购信息报社完成政府采购信息网改版,将政府采购在线培训考试智能云平台升级为2.0,面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监管机构五方政府采购参与人,打造5×30=150学时线上精品系列课,一站式解决政府采购培训考试所有痛点,帮助政府采购各方提升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在全面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大背景下,重视政府采购业务学习、培训已经成为从中央部门到地方单位的共识,目前,政府采购信息报社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已在全国遍地开花,从去年开始,中央单位、省级、地市级甚至一些县(市、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均加强了政府采购业务委托培训工作,如江苏省灌云县、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河南省汝州市、河南省巩义市、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浙江省义乌市等。

此外,政府采购信息网3.0版全新改版;疫情之下,政府采购信息报社更是出版了四本新书——《采购文件编制指南》《政府采购操作实务必懂的1000个问题》《亚利聊政采(之三)》《亚利聊政采(之四)》,一经出版销售火爆。并预发布《政府采购行政诉讼案例精编》新书。

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处长韩己峰: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山东政府采购“金名片”

​“营商环境是一个地方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也是对外展示良好形象的一张‘金名片’。”9月28日,在16届全国政府采购监管峰会上,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处长韩己峰介绍道,自2019年开展全国营商环境评价以来,山东省财政厅认真把握政府采购这一重要考核指标,围绕“服务市场主体”,提升采购满意度和获得感,积极推出“放管服”系列改革举措,初步形成了统一、开放、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

江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处长黄贤稳: 打造公平竞争“江西样本”

​“江西省财政厅近年来不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以‘硬举措’拓展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软实力’,走出了一条具有江西特色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创新之路。”9月28日,在16届全国政府采购监管峰会上,江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处长黄贤稳发表主旨演讲时介绍了该省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创新举措。

江西省财政厅主要着眼三个维度纵深推进“放管服”,着力提升政府采购行政效能方面。首先,放权于采购人。从2020年起,江西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提高至200万元,分散采购限额货物、服务提高至50万元、工程提高到60万元,赋予采购人更大的自主采购空间;其次,优化管理事权。目前,江西省只保留了限额以上的公开招标变更为非招标方式、进口产品审批两项法定权限;另外,服务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对采购人重点采购项目,江西省财政厅专门组织力量上门服务,帮助指导采购文件编制,规范采购流程等。将政府采购专家线下申请变为全程网上申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处长文学权:以“硬约束”提升营商环境“软实力”

​​文学权表示,围绕破解政府采购领域痛点、难点、堵点,多地打出政策“组合拳”,相关文件密集出炉。近两年来,广西主动对标先进,积极打造一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以政府采购监管“硬约束”提升营商环境“软实力”,在强化管理、优化服务、提升效率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并取得积极成效。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处长赵大军:两架“马车”驱动形成优化政采营商环境合力

​“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不能靠一个部门的‘单打独斗’,它需要多部门一起凝成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合力;不是一朝一夕之事,它需要我们长期的坚持、坚守;不能只顾一个环节,它需要将政府采购全流程进行严格管控;不能只凭一个制度,它需要我们多方面考量并将政策落到实处。”9月28日,在16届全国政府采购监管峰会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处长赵大军做主题演讲时表示:“我们在改革中攻坚,在创新中破局,为自治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找到一条适合的道路。”

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陈明强:营造清朗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政府采购是政府主导、社会主体广泛参与的市场交易活动,一头连着政府、另一头连着市场,财政部门作为政府采购的监管部门,既要履行好监管职责,又要维护好市场的良好秩序,更要强化政策功能,发挥对经济发展的调控作用。”在9月28日举办的16届全国政府采购监管峰会上,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陈明强介绍了该省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经验和做法。

云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杨训兵:打造“四统一”电子卖场优化政采营商环境

​“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是云南省财政厅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精神,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将电商模式与政府采购结合,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9月28日,云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杨训兵在16届全国政府采购监管峰会上做主题演讲时介绍称:今年以来,该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在全省范围内推进电子卖场交易制度、市场、管理和平台的“四统一”,着力打造统一、开放、有序的电子卖场“全省一张网”,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副处长杨瑞:政采智慧云平台政府采购交易额突破千亿元

​“广东政采智慧云平台,于2021年1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目前已步入正轨,并进入高速发展期。截至2021年8月底,政采智慧云平台进驻采购单位7.4万家,采购代理机构2800余家,供应商14.5万家,评审专家1.8万人,完成政府采购交易额突破千亿元。”9月28日,在16届全国政府采购监管峰会上,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副处长杨瑞做主旨演讲时如是说。

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副处长岳申:建立预算单位内控制度,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

​采购人作为政府采购活动的主导者,应发挥其主体责任,要对采购决策、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负责。采购人主体一旦出现“缺位”或者“越位”,将严重影响采购效果。那么,如何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9月28日,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副处长岳申在16届政府采购监管峰会上做了《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 防范控制采购风险》的主题演讲。​

江苏省在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方面,着重强调以制度促规范。为深化江苏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规范省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行为,防范和控制采购风险,江苏省财政厅于2020年启动了采购人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

岳申介绍,历时半年,经过广泛的调查研究,并征求主要省级部门单位、各市县财政部门的意见后,最终于2021年1月印发了《江苏省省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规范》(苏财购〔2021〕10号,以下简称规范)。《规范》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总体要求,建立全面管控、突出重点,分工制衡、提升效能,权责对等、依法惩处的政府采购权力制衡机制,有效压实了采购单位的主体责任。

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副处长张为中:以信息化促政采绩效提高,以能力建设促责任落实

​“我们要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为契机,紧紧围绕‘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不断提升政府采购管理和服务水平,打造更为公平、高效、便利、优质的营商环境,为新时代政府采购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在9月28日举行的16届全国政府采购监管峰会上,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副处长张为中以《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为题发表主旨演讲,介绍了该省财政厅在压实政府采购主体责任、营造优质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方面的宝贵经验。

安徽省在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方面的经验总结为“12341”举措:“1”就是落实一项预留份额政策,即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的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政策;“2”就是实行两项供应商费用减免,减免政府采购投标(响应)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据测算,此举每年给市场主体节约资金100多亿元;“3”就是为供应商推广三项资金支持措施,即建立政府采购预付款制度、加快政府采购资金支付进度、大力推进政采贷;“4”就是健全四项公平竞争机制,即所有涉及市场主体的政府采购制度办法必须执行公平竞争审查,所有不合理的采购需求门槛都明令禁止,所有政府采购意向都严格公开,所有质疑、投诉都全程记录;“1”就是上报一个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

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副处长宋熙文:累计为2800多家小微企业实际融资77.6亿元

​​“聚焦重点任务,用改革的方式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积极主动作为,发挥财政职能助企惠企纾困解难;主动靠前服务,以常态化联系服务增强供应商获得感……”9月28日,在16届全国政府采购监管峰会上,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副处长宋熙文介绍了河南省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主要做法。

据介绍,河南省财政厅还通过发挥财政职能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保障纾困惠企政策落地生效,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首先,着力解决市场主体纾困中的堵点问题。出台《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与22家银行合作,搭建全省统一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实现“政银企”对接。2018年以来累计为2800多家中小企业实际融资77.6亿元,得到广大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的充分肯定。

其次,切实降低企业成本。以投标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试行预付款保函,缓解供应商的资金压力;将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期限压缩至15日,合同备案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加快合同资金支付进度,降低供应商资金占用成本。同时,还印发了《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确保政府采购合同资金及时支付给企业,为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保障。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